
06 看著妻子憤憤不平,指責我吃軟飯的樣子,我整個人都快要崩潰了。
原來這就是妻子和她父母合夥騙婚的結果,把人騙到手了,就出爾反爾了。
一向和我很聊得來的岳父,也勸我不要急躁,說房子說了給你們住,那麼遲早都是你們的,房子寫我們的名字,也只是給我們女兒留條後路。
我反問他,你如何確定你們百年後,這套房子不會被你的兒子搶回去?
見我油鹽不進,岳父也生氣,說男人心胸格局要大一些,別整天想著不勞而獲。
聽到這,我算是明白了岳父母一開始打的算盤。
07 我沒有再跟妻子商量,直接提出了離婚。
而妻子哭得泣不成聲,卻始終不肯點頭答應離婚,說我們才結婚一個月,她就被離婚,她和她爸媽的臉面都快丟盡了。
誰也不讓誰,誰也不肯妥協,雙方就這樣一直僵持著。
我搬了出去,自己另外租房住。
直到此刻,我才深刻意識到,男人只有靠自己強大,才能被人看得起。
否則就連到手的房子,都能不翼而飛了。
大家說,這樣的婚姻,還有繼續的必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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