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婿100萬買房,丈母娘主動拿出15萬幫還房貸,卻要求房產證加她名字,女婿:婚不結了

03 只是當丈母娘準備把銀行卡遞給我之前,丈母娘又發話了:本來買房是你們男方的事情,還房貸也是你們男方的責任,只是我們心疼女兒,不願意她婚後還背這麼重的房貸,就拿出15萬給你們還房貸,只不過我有個要求,房產證得加上我的名字。

我以為自己聽錯了,我爸媽出錢買的婚房,要加上丈母娘的名字,而不是女朋友的名字?
我不敢置信地反問:阿姨,你是不是說錯了,房產證怎麼能加您的名字?
丈母娘卻不怒反笑道:怎麼不能加我的名字呢?

我們就這一個女兒,將來名下所有的東西都是留給她。
你娶了她,我們留給她的東西不就等同於留給你了嗎?

所以房產證加我名字,不也很正常嗎?
我被丈母娘的話,嗆得連咳了好幾聲,話雖如此,道理也是這個道理,可女友名下的東西以後未必會留給我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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