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生病,我賣掉價值百萬的陪嫁婚房,婆婆怒了:親家母有兒子

弟弟說他去借錢,我說我賣掉陪嫁婚房好了,只是要瞞著爸媽。
我不能讓弟弟再承擔一筆債務,媽媽又不是他一個人的媽媽。
再說了,價值百萬的陪嫁婚房,原本就是娘家全款買給我的。
即使是我自己買的,為了給媽媽治病,賣掉也應該。

當時爸媽拿出家中的全部積蓄,還借了一點錢給我買下這套房子,是因為我為了愛情,非要嫁一個家境不好,工作普通的老公。
娘家爸媽為了我結婚之後有房子住,不和婆家人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。
以及我以後的孩子也要有學區房,所以給我買了這套陪嫁婚房。

弟弟也同意,還勸我不要愧疚,說自己起碼還要七八年才結婚,一定會努力賺到錢的。
所以,我覺得我媽生病,我賣掉這套房子給她治病,理所應當。
我覺得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,如何處理其實不用和我老公還有婆家人說。

但因為我和我老公還有孩子,就住在這套房子里,要賣掉房子肯定要搬出去,所以只能和老公說了這件事情。
我老公很不高興,話里話外都不願意我賣掉房子。
但我不置可否,賣房子的同時也抓緊租房子,畢竟時間不等人,我是告訴老公我的決定,又不是和他商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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